- 高雄首例查獲網售未經查驗醫療用棉花,罰3萬元
- 產品來自日本,外包裝標示「止鼻血」「吸收鼻水」用途
- 食藥署判定屬「醫療用吸收纖維」醫療器材類別
- 衛生局提醒棉花棒、OK繃等標示醫療用途即屬醫材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壹蘋新聞網報導)
高雄市衛生局近日首次查獲路竹區民眾於網路販售未經查驗登記的「醫療用棉花」,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裁處3萬元罰鍰,並要求立即下架及申請查驗登記。
衛生局指出,該民眾自日本購入棉製產品,雖日本原廠製造商聲稱非屬醫療器材,但經檢視產品外包裝及說明書,發現商品刊載「止鼻血」及「吸收鼻水」等用途,具吸收體液的醫療目的。後續經衛福部食藥署審視,判定該產品屬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的J.5300「醫療用吸收纖維」類別,須完成查驗登記始得販售。
衛生局說明,「醫療用吸收纖維」指基於醫療目的,由棉花或合成纖維製成,用於患者身體表面塗藥或吸收少量體液的器材,如棉球、棉片或棉墊。若用途涉及傷口處理或體液吸收,即屬醫療器材;若僅作為一般清潔或化粧品使用,則不屬列管範圍。
衛生局提醒,棉花、棉花棒、OK繃、口罩等日常用品,若外包裝及說明書刊載醫療用途,即可能屬醫療器材管理範疇,民眾可先至食藥署網站申請釐清產品屬性,確認後再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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