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院召開電競基本法草案公聽會,藍綠立委意見分歧
- 葛如鈞主張台灣最適合推動電競專法,盼建立穩定制度
- 吳沛憶批運動部動作太慢,籲加速提出具體支持機制
- 郭昱晴憂單一項目立基本法將造成法治結構破碎化
- 李洋坦言電競發展確實較慢,將優先以行政命令補強
- 明年度已編列3000萬元預算投入電競產業[2]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今(10)日由國民黨立委羅廷瑋擔任召集人,召開《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公聽會,運動部長李洋列席報告。會中藍綠立委就電競是否需另立基本法激烈交鋒。
國民黨立委葛如鈞主張,全球八成電競周邊由台灣代工,五大品牌有三個是台灣品牌,台灣是最適合推動電競專法的國家,卻無專門法案照顧產業,盼以基本法建立穩定制度框架。民進黨立委吳沛憶則認為,電競自2017年納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至今已近十年,運動部才開始草擬白皮書與補助辦法,速度太慢,呼籲運動部加速提出具體政策與支持機制。
民進黨立委郭昱晴質疑,若為單一運動項目制定上位法,將導致棒球、籃球等項目也要求跟進,造成法治結構破碎化。李洋會前受訪時也指出,若針對其中一個項目制定基本法,其他項目可能也要跟進,恐有疊床架屋問題[2]。
李洋在報告中指出,台灣電競產業面臨三大挑戰:場館缺乏專屬標準、資金不足導致賽事難常態化、遊戲IP制約產業結構。運動部已將電競納入運動產業貸款、信保與利息補貼,正研訂電競產業白皮書,並研議建立國家發展基金投資運動產業管理措施及運動產業人才職能基準。
李洋坦言,過去體育署時期電競發展確實較慢,針對現行《國民體育法》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規範不足處,運動部將優先以行政命令補充,後續將邀集專家研議發展方向。此外,明年度預算已編列3000萬元投入電競產業[2]。
(新增中央社、自由時報、公視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重點在於立法院教委會下午的草案逐條審查程序,以及藍綠雙方就排案程序與預算問題的激烈攻防。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強烈抗議,上午公聽會結束後下午隨即進行逐條審查,批評此舉是「表面過水、強渡關山」的排案方式,相關會議紀錄與機關意見都來不及消化[2]。民進黨立委伍麗華等人提案建請當天僅報告、詢答,法案另定期審議,因在場立委無異議通過[3]。
林宜瑾指出,運動部今年度預算至今一塊錢都未審,卻要先立基本法保障電競產業,是本末倒置[2]。李洋坦言,運動部今年只能沿用去年體育署預算,許多新興計畫無法支用,受影響最大的是全民運動[2]。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表示,預算若不審,立100個基本法都沒用,因為沒錢做事[3]。
李洋在詢答時明確表示,基本法是較上位、抽象的法律位階,若制定電競基本法恐造成法律位階混亂,也會對棒球、籃球等其他運動項目產生相對剝奪感[3]。民進黨立委吳思瑤也認為,立電競基本法有失公平,恐造成資源排擠與法規競合[3]。
公聽會上,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建議校園電競應排除類博弈遊戲,並仿效國外設定學生運動員學業底線機制[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