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藍委羅廷瑋、葛如鈞推動《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
- 批政府平時各部會互踢皮球,奪冠才蹭光環
- 以南韓2012年《電子競技振興法》為例,籲建立制度
- 葛如鈞稱台灣半導體與硬體供應鏈是發展電競底氣
- 電競協會支持基本法,指電競項目汰換率高難用一般運動法規[3]
(綜合自由時報、壹蘋新聞網、聯合報報導)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葛如鈞今(29)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推動《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批評政府平時各部會對電競產業互踢皮球,只在選手奪冠時才搶蹭「台灣之光」光環,呼籲建立長期穩定的制度支持。
羅廷瑋以南韓為例,指出南韓早在2012年即制定《電子競技振興法》,創造可觀經濟價值;反觀台灣,產業界舉辦國際賽事或爭取跨國投資時,常在運動部、數發部、經濟部、文化部間遭互踢皮球。他強調基本法與《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不衝突,旨在補足人才培育與賽事支持的政策缺口。
葛如鈞表示,電競所使用的設備、顯卡、ICT技術與硬體供應鏈都與台灣高度相關,台灣擁有半導體、電腦硬體、軟體等產業基礎,是發展電競的重要底氣。一場電競比賽背後包含策略、數據分析、直播轉播與國際行銷,正是台灣發展軟體產業所需的核心條件。
葛如鈞也指出,國際奧會已推動 Olympic Esports Games,電競已走進國際賽事體系。此外,「銀髮電競」逐漸受到關注,可成為高齡化社會中世代交流與健康促進的一種方式。對於學生參與,他呼籲政府應撕掉「沉迷遊戲」等錯誤標籤,支持學校建立專業練習場館與社團空間。
中華民國電子競技運動協會主任秘書馮元愷表示,電競項目內容汰換率高,難以完全以一般運動法規定義,因此支持基本法推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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