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歲半男童遭父親摑掌、腳推等方式長期凌虐
- 母親知情卻未制止或送醫,同遭起訴
- 男童送醫發現肋骨骨折、腎血腫及胰臟炎
- 台大醫院鑑定認定傷勢為長期反覆虐待所致[1]
- 北檢依傷害致重傷等罪起訴男童父母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北市一名1歲半男童疑長期遭父母凌虐,導致全身多處瘀青、肋骨骨折及內臟受損。台北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依成年人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罪及對於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妨害發育致重傷罪等罪嫌,起訴男童父母。
檢警調查,男童與父母及5歲的同母異父哥哥同住,父親因不滿男童哭鬧,多次以摑掌、彈臉頰、用腳推及罰站等方式毆打,導致男童身體及臉部遍布大小不等瘀傷。母親明知男童遭虐待,卻未制止也未做任何救護處置。
2023年11月4日,男童因精神倦怠及嘔吐被送往馬偕兒童醫院就醫,診斷為急性胰臟發炎。醫療人員發現男童身上有多處瘀青,進一步照射電腦斷層後,發現左右側肋骨有陳舊性骨折、右腎附近有血腫等傷勢,隨即通報警方。
自由時報報導,檢方將資料送交台大兒童醫院進行專業鑑定,證實男童患有急性胰臟炎、心肌炎及腎血腫,皆無法排除由外力前後擠壓胸廓等重大撞擊導致;兩側4節肋骨有骨折後自行癒合的「陳舊性骨折」痕跡。鑑定報告指出,傷勢分布於多處不易碰撞部位,且受傷時間點交錯,顯示是長期、反覆虐待所致[1]。
檢方傳喚男童父母到案時,兩人皆稱不清楚傷勢。母親宣稱每天要送大兒子上學,不知小兒子傷勢由來,推測是從桌上摔傷;父親則坦承男童哭鬧不喝奶時曾用手「彈、打」管教。檢察官認定,夫妻二人為法定主要照顧者,丈夫施暴、妻子知情卻不作為,形同虐待。男童多處肋骨斷裂與內臟受損屬難以恢復的重大傷害,故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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