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男受託修車卻多次開客戶車載女友出遊,害車主收超速罰單
- 車主要求還車遭以「還在維修」推託
- 林男偽造買賣契約,以13萬8000元將車賣給不知情買家
- 桃園地院依業務侵占、詐欺罪判林男應執行2年徒刑
- 售車所得、犯案用手機及偽造契約均宣告沒收[3]
(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桃園一名27歲林姓汽車保修廠員工,2023年11月受託維修林姓車主的自小客車,卻利用保管機會,自同年12月起多次未經同意將車開出,載著女友出遊,導致車主陸續收到超速罰單。車主要求還車時,林男以「車還在維修」為由推託。
2024年5月,林男以臉書帳號「Andy Lin」在社團刊登售車訊息,吸引兵姓買家聯繫。林男向買家佯稱車輛來源正常,並拿出偽造、冒簽原車主姓名的汽車買賣合約取信對方,以13萬8000元成交。事後因無法辦理過戶,整起事件曝光。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林男坦承犯行,但辯稱買賣契約是友人代為處理。法官認為其無法交代友人身份及參與情形,說詞不足採信。法官審酌林男有謀生能力卻侵占、詐欺,且未與兩名被害人和解或賠償,依業務侵占罪判刑10月,另依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4月,數罪併罰應執行2年。售車所得13萬8000元、犯案用手機及偽造契約均宣告沒收[3]。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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