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氏基金會籲加強稽查電子煙載具,防堵依托咪酯毒駕
- 電子煙全面禁止,但業者疑改掛加熱菸招牌掩護非法交易
- 網路販售成最大漏洞,網站設於國外或頻繁更換網址
- 高額利潤與成癮性使黑市難以根絕
- 截至1月底,違法新興菸品裁罰總額8.8億元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董氏基金會今日召開記者會,針對近期頻傳的「喪屍煙彈」毒駕事件提出示警。基金會指出,依托咪酯(Etomidate)煙油彈主要使用電子煙設備作為載具,呼籲中央與地方衛生、警政等單位加強跨部會稽查,避免電子煙載具成為毒品與非法菸品流通管道。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電子煙過去曾被用於施用安非他命、大麻等毒品,如今又成為新興毒品的傳播媒介。她強調,電子煙載具本身就需要更完善的管理措施,唯有進一步強化管制與執法,才能有效攔截違法產品流入市場。
林清麗指出,菸害防制法修法後,電子煙已全面禁止,但加熱菸已有部分品項獲准上市,市場上卻出現新的灰色地帶。她質疑,目前台灣核准的加熱菸品項僅18項,但全球加熱菸產品上千種,多數仍屬違法產品。部分業者改掛「加熱菸」招牌,外界憂心是否藉由合法品項掩護非法加熱菸,甚至暗中交易電子煙。「以前是掛電子煙賣加熱菸,現在可能變成掛加熱菸賣電子煙。」林清麗說,雖尚無明確查獲案例,但已接獲不少民眾反映相關情況。
林清麗也點名「加味煙品」與社群媒體行銷問題,目前網路販售與宣傳已成最大漏洞。不少販售網站設於國外或頻繁更換網址,即使遭檢舉下架,也很快「換殼重生」。民眾在網路搜尋電子煙,很快就會被拉入私密群組交易,形成地下供應鏈。
林清麗重申,這類產品高額利潤加上成癮性,業者看中的是消費者長達5年、10年甚至數十年的持續消費利益,直到健康惡化為止。她建議,除衛生單位持續稽查外,法務、警政、海關與地方政府應建立更緊密的跨部會合作,針對電子煙載具、非法煙彈流通與網路販售進行全面監控。
根據衛福部國健署截至今年1月31日的數據,衛生機關實體加網路稽查違法新興菸品計97萬餘家件次,處分1萬84件,包含電子煙3266件、加熱菸6818件,裁罰總額8.8億元。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