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親媽網戀暈船,交出5張提款卡淪人頭帳戶
- 詐團得手94萬9800元,12人受害
- 法官認定無幫助詐欺故意,輕判3月徒刑
- 檢方上訴遭駁回,維持原判
- 吳女未來恐面臨近百萬元民事求償
(綜合壹蘋新聞網、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南一名吳姓單親媽媽去年6月在網路上認識林姓男網友,對方以同樣失婚背景博取同情,兩人以「老公老婆」相稱陷入網戀。林男聲稱要匯60萬元生活費給吳女,卻傳送帳戶遭凍結截圖,藉口有工程款急需用帳戶,要求吳女將提款卡寄給在銀行工作的表哥處理。吳女不疑有他,一口氣將名下5家銀行提款卡及密碼全數寄出。
詐騙集團取得卡片後四處行騙,共12名被害人匯款94萬9800元。吳女因林男不斷要求拍攝私密照而心生反感決定分手,發現對方已讀不回,赴銀行領錢時帳戶已遭警示,才驚覺受騙報案。
檢方認為吳女曾向對方表達「不希望被騙」,顯見對交出帳戶有疑慮,主觀上有幫助詐欺故意。一審台南地院法官從對話紀錄認定吳女當時陷入熱戀「暈船」,無主觀幫助犯意,僅依無正當理由交付帳戶罪判處3月徒刑。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駁回維持原判。但被害人損失未獲填補,吳女未來仍須面對民事求償,恐承擔近百萬元賠償責任。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