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部公布浮動式離岸風電示範計畫草案
- 規劃選出2案示範風場,視情況得增1案
- 每案規模約100至200MW,6至12座浮台
- 評分項目為技術、財務、永續協力,總分須達70分
- 最快明年第3季公布選商結果
- 獲選案場應於2032年底前完工併聯
- 浮動風機躉購費率草案年底前預告[3]
浮動式離岸風電選商草案公布 最快明年第3季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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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動式離岸風電示範計畫經濟部能源署躉購費率選商機制
初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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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今日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經濟部能源署今(8)日公布「浮動式離岸風電示範計畫」草案,規劃選出2案示範風場,每案規模約100至200MW(6至12座浮台),視情況得增加1案。能源署目標今年第4季公告選商機制,明年第2季截止收件,最快明年第3季公布選商結果。
選商評分項目包括技術能力(45分)、財務能力(40分)及永續協力(15分),總分須達70分以上,依分數高低核配。獲選案場應於2032年底前完工併聯,若在該期限前完成全數浮台設置或半數併網,得延至次一年度完工。
能源署副署長陳崇憲表示,目前已有至少6個案場通過環評初審,不擔心業者投標意願。業者關心的浮動式風機躉購費率,能源署表示將於年底前預告草案,並要求業者提供設備、運輸、運維及發電時數等成本依據,而非僅喊價,以利審議委員評估合理價格[3]。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能源署重申年底預告躉購費率草案,明年第1季業者可知收購價格
- 業界喊出費率6至12元,外界預期有機會逾10元
- 能源署要求業者提出成本架構,非僅喊價
- 示範計畫獎勵僅限20年躉購費率,無一次性補助
- 港口基礎設施已與港務公司及交通部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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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聯合報、中時電子報、中央社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聚焦業者最關心的躉購費率議題。能源署副署長陳崇憲於草案說明會上重申,年底將預告明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草案,明年第1季業者即可清楚收購價格,以利財務規劃。業界喊出費率區間為6至12元,外界預期有機會逾10元;陳崇憲則要求業者提出具體成本架構,而非僅喊價,並指出英國、韓國等浮動式風場每度成本已逾10元。能源署也明確,此次示範計畫獎勵僅回歸20年躉購費率,不會另就設備或硬體給予一次性補助。此外,針對業者關心的港口碼頭基礎設施,能源署表示已與港務公司及交通部展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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