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歲朱姓女大生載妹返家,遭學妹超車撞上變電箱身亡
- 邱姓女學生超速未保持安全距離,被認定為肇事主因
- 陳姓小貨車駕駛右轉未注意後方來車,為肇事次因
- 死者朱女自身超速,亦列肇事次因
- 邱女判8月不得易科罰金,陳男判6月得易科18萬元
- 陳男因毒品案前科,依法不得宣告緩刑
(綜合TVBS新聞、三立新聞、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去年5月21日下午,台中市太平區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9歲朱姓女大生騎機車載就讀高中的妹妹返家,行經光興路往太堤東路方向時,為閃避陳姓小貨車駕駛右轉,撞上前方同校邱姓女學生的機車,導致車輛失控衝撞路旁變電箱(號誌燈箱)。朱女頭部重創、胸腔嚴重出血身亡,妹妹則肱骨骨折、多處擦傷。
經車禍鑑定報告釐清肇事責任,邱姓女學生沿快車道超速行駛,超越機車優先道機車後變換車道,未注意安全距離,被認定為肇事主因;陳男右變換車道準備右轉時未注意右後方來車,為肇事次因;死者朱女自身超速未及時閃避,亦屬肇事次因。三人均有疏失,均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陳男及邱女均坦承犯行並自首。陳男已與家屬達成調解並賠償,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邱女則因未與家屬調解成立,判刑8月,且因宣告刑超過6月,不得易科罰金。此外,陳男曾因毒品案被判刑4年9月,2025年2月才縮刑期滿出獄,依法不得宣告緩刑。全案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