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歲王男毒駕撞倒待轉機車並輾壓,釀1死1傷
- 王男唾液快篩呈依托咪酯陽性,車內查獲煙彈及吸食器
- 新北檢認定有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凌晨向法院聲押
- 死者為64歲妹妹,家屬晚間忍痛拔管
- 中和警分局4、5月共取締89件毒駕案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昨(23)日下午發生毒駕死亡車禍。50歲王姓男子疑吸食依托咪酯(喪屍煙彈)後駕車,行經景平路與大勇街口時,先撞擊路緣石,隨後猛力倒車撞上在待轉區停等的機車,再往前行駛輾壓倒地的林姓姊妹,造成64歲妹妹傷重不治、71歲姊姊肋骨及鼻梁骨折、全身多處擦傷,送醫後暫無生命危險。
警方到場對王男進行酒測值為0,但毒品唾液快篩呈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並在其褲袋內查獲煙彈1顆及吸食器。王男坦承下午2時許曾吸食毒煙彈。警方依公共危險及毒品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及扣留車輛。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漏夜訊問後,今(24)日凌晨認定王男涉犯公共危險罪,且有湮滅證據、反覆實施之虞,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目前法院尚未通知開庭時間。
據了解,王男有毒品前科,從事電動門行業,當時從新店開車欲返回永和住處。家屬表示,姊妹倆感情好,當天一同騎車外出購買衛生紙,返家途中遭遇橫禍,妹妹因傷勢嚴重,家屬晚間忍痛拔管。
中和警分局表示,4月取締毒駕41件、5月至今查獲48件,將持續加強臨檢與巡邏。
(新增聯合報、自由時報、壹蘋新聞網等7家媒體報導)
新北地院今(24)日下午裁定王男羈押禁見,理由包括案發後曾駕車逃離現場,有逃亡之虞,且有反覆施用毒品情形,但無禁止接見通信必要。
行政院長卓榮泰指示法務部全面檢討毒駕刑責,將朝提高初犯、致死、致傷及累犯刑責方向研議,並要求六大緝毒系統加強查緝力道[3]。
新北警昨起展開為期3天「雷霆掃蕩」專案,首日查獲毒駕29件;後續將接續3週「專案執法期」鎖定依托咪酯類毒品溯源,再結合暑期青春專案至8月底[10]。警察局長方仰寧強調目標是「沒出事前先抓人」[10]。
下午檢警於新店慈濟醫院相驗死者遺體,因死因不明確,將擇期解剖;姊姊經開刀後暫無生命危險,仍在加護病房觀察[7]。家屬已對王嫌提出告訴[2]。
事故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王嫌先撞路緣石,再倒車撞倒待轉區機車,待姊妹欲起身時又加速輾壓約2秒,一旁過馬路的母親見狀急抱孩子閃避[1]。王嫌下車後遭2名民眾壓制,警方到場時其精神恍惚、手腳發抖[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