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市陳姓(52歲)與吳姓(51歲)男子因缺錢花用,今年2月25日上午9時許共謀飛車行搶。兩人先在高雄捷運凱旋站2號出口附近竊取一輛機車作為犯案工具,隨後由陳男騎車載吳男在前鎮區街頭尋找目標。
兩人行經前鎮區瑞華街一帶某大樓停車場出入口時,見楊姓婦人正在講電話(自由時報報導為低頭滑手機[1]),吳男隨即下車猛力扯走楊婦脖子上的白金項鍊,得手後棄置贓車,轉搭計程車前往新興區銀樓變賣項鍊,得款約3萬8000元(聯合報報導3萬8000多元[2],自由時報報導3萬8770元[1])。
警方隔天中午先逮捕陳男,起獲現金1萬3800元;下午再於小港區逮捕吳男,扣得現金4500元及海洛因一包。自由時報獨家報導,銀樓店員變賣時將項鍊上價值約10萬元的「綠瑪瑙」取下還給吳男,該物至今未被檢警扣案[1]。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兩人均坦承犯行,法官考量兩人有多項強盜、竊盜前科,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竊盜、搶奪等罪合併判處兩人有期徒刑1年(中時電子報與聯合報報導1年[3][2],自由時報報導1年4月[1])。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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