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姓富商遭假投資詐騙,交出10根共5公斤黃金,市價1300萬
- 檢警追回9根,1根遭變賣下落不明
- 高姓車手刑事判3年8月定讞
- 民事賠償法官依起訴時市價計算,判賠220萬餘元
- 因金價暴漲,賠償金額較案發時多出約90萬元
- 高男辯稱應以案發時130萬元計算,遭法院駁回
(綜合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5家媒體報導)
高雄一名朱姓富商2024年9月遭詐騙集團以假投資名義騙走10根、總重5公斤的黃金金條,當時市價約1300萬元。檢警事後追回9根,但仍有1根500公克金條遭變賣下落不明。擔任取款車手的高姓男子刑事部分被判處3年8月定讞。
朱男隨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高男賠償該根金條損失。高男辯稱,朱男已領回9根,僅損失1根,應以案發時價值約130萬元計算賠償。但高雄高分院引用最高法院見解,認定物品滅失請求金錢賠償應以「起訴時市價」為準。
由於國際金價近年暴漲,朱男於2025年12月起訴時,依台灣銀行牌價,500公克黃金價值已達220萬餘元,較案發時高出約90萬元。法官判決高男須賠償220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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