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歲范男在頭份市區毒駕遭攔查,拒檢逃逸
- 沿途逆向、闖紅燈,最終被警方攔停
- 查獲海洛因、安非他命、依托咪酯等多種毒品
- 被開5張罰單,罰鍰總計16萬500元
- 移送檢方後以1.2萬元交保
- 頭份警分局今年已查獲88件毒駕案
(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苗栗縣57歲范姓男子5月26日下午3點多在頭份市區涉嫌毒駕,因神情怪異緊張遭頭份派出所警網發現,警方上前攔查時范男拒不配合,加速逃逸並沿途逆向、闖紅燈,最終仍被攔停。
警方在范男身上查獲依托咪酯菸彈1顆及電子菸桿,范男隨後又主動交付隨身包,內含一級毒品海洛因0.95公克、二級毒品安非他命4包共14.29公克、依托咪酯粉1.3公克、依托咪酯菸彈3顆共18.6公克、電子菸桿1支。
警方依危險駕車、毒駕等違規開出5張罰單,總計罰鍰16萬500元,包括毒駕最高罰12萬元、危險駕駛3萬6000元、逆向行駛900元、闖紅燈1800元、紅燈右轉2件共1800元,並查扣車牌、車輛移置保管。全案移送檢方複訊後,范男以1萬2000元獲交保。
頭份警分局表示,自5月23日起結合縣警局支援警力執行取締毒品及毒駕專案,專案期間已查獲8件毒駕案;今年1月至5月26日止,全分局累計查獲88件毒駕違法案件。分局長郭譯隆強調,毒駕危害不亞於酒駕,警方將持續強力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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