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港7月25日啟動營建土方收容作業
- 即日起受理申請,提供1400萬立方公尺量能
- 申請對象為出土量2萬立方公尺以上工程或都更危老案
- 土石方須符合未受污染檢驗標準
- 透過填海造陸達成資源循環利用
(綜合中時電子報、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內政部國土署今(1)日宣布,台中港將於7月25日起正式啟動營建剩餘土石方收容作業,即日起受理申請,可提供約1400萬立方公尺收容量。
收容條件比照台北港模式,申請對象包括單一工程出土量達2萬立方公尺以上,以及都市更新、危老重建等具公益性項目。所有土石方均須符合未受污染檢驗標準。
此政策透過填海造陸方式達成資源循環利用,國土署呼籲業者及早準備,以緩解中部地區土方去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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