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今(4)日在花蓮慈濟大學舉辦「循環雙法推動說明會」,環境部長彭啓明親自到場與地方產業、公協會及民眾交流。他表示,推動「資源循環推動法」及「廢棄物清理法」修法,是為改變過去「製造、使用、丟棄」的線性模式,讓資源持續循環利用。
彭啓明指出,傳統資源回收常靠環保理念或善心支撐,但循環經濟不能只靠「做功德」,必須轉型為可持續經營的商業模式。他強調,應從產品設計、生產、消費到回收再利用建立完整機制,才能真正達到永續。
彭啓明提到,循環雙法歷經10年研議完成修法,後續還有超過百項子法需訂定,因此巡迴各地舉辦說明會,希望在法規上路前廣納各界意見。他並指出,現行法案與歐盟預計今年立法的「循環經濟行動方案」草案高度一致,納入綠色設計、產品數位護照、維修等概念,具有前瞻性,已獲許多國家關注詢問[1]。
彭啓明以花蓮馬太鞍溪災後處理為例,當時土砂與廢棄物混雜的處理量高達70萬噸,凸顯循環經濟的重要性[2]。他並舉例,手機鋰電池、電子產品稀貴金屬、畜牧糞尿、廚餘及農業廢棄物如香蕉莖、鳳梨皮等,都可透過新技術轉化為沼氣發電、生物炭回填土壤等,讓循環經濟成為有前景的產業。
彭啓明表示,部內「廢棄物管理處」已改名為「資源循環署」,從公務機關帶頭改變觀念,並建議花蓮縣環保局跟進。花蓮縣環保局現場回應「已經送縣府核備中」[1]。彭啓明肯定此舉,認為把廢棄物變成資源循環,是公務員內心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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