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名美容師兼職幣商,與詐團勾結騙取柯女352萬元
- 柯女依騙徒指示買幣後轉出,隨即失聯
- 手機對話顯示「朋友羨慕我賺大錢」等語成定罪證據
- 黃女、石女各判3年,陳女判2年6月
- 352萬元現金視為贓款全數沒收
(綜合三立新聞、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彰化地院審理一起虛擬貨幣詐騙案,三名在新竹兼職虛擬貨幣商的美容師,因與詐團勾結,依加重詐欺罪被判處3年至2年6月不等徒刑。
案情顯示,彰化柯姓女子在網路結識暱稱「傑克」的騙徒,傑克慫恿柯女向三名美容師購買虛擬貨幣。柯女在兩個月內分9次面交共352萬元現金(自由時報報導為325萬元[1]),購入泰達幣。三名美容師將泰達幣轉入柯女電子錢包後,柯女又依傑克指示將虛幣轉至另一錢包,傑克隨即失聯,柯女錢財盡失。
三名美容師到案後辯稱是單純合法買賣,不認識傑克。但檢方還原手機對話發現,她們與詐團有聯繫。黃女稱「我身邊朋友看到我有錢賺,羨慕」、「有些人就是沒有能力賺這個錢」;石女則提到,若客戶說漏嘴「有人介紹」就「當場結束交易」,「不管100萬、200萬都一樣,會被他們害死」[1]。
法官認定,泰達幣價值與美元1:1掛鉤,正常交易無需高價向陌生人面交;被告明知帳戶曾被警示仍改用現金交易,對話紀錄更證明長期與詐團合作,因此認定三人為共同正犯。黃女、石女各判3年徒刑,名下352萬元現金視為尚未洗錢的贓款全數沒收;陳女判2年6月徒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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