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院協商未來帳戶條例,朝野無共識破局
- 藍白版本允家長年存10萬元,享免稅優惠
- 林月琴批設計擴大貧富差距,弱勢「看得到吃不到」
- 石崇良主張行政院成長津貼更務實可行
- 朝野就立法必要性援引不同釋字交鋒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10)日針對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所提「台灣未來帳戶特別條例草案」,以及民進黨立委郭國文等18人擬具「台灣兒童及少年投資儲蓄帳戶條例草案」進行黨團協商,由國民黨籍召委盧縣一主持,衛福部長石崇良列席。歷經1小時討論,朝野無法達成共識,協商破局。
藍白所提草案設計為:政府每年撥入1萬元定額款項,兒少滿12歲前,家長每年可自存最多10萬元,雇主每年也可存入5萬元企業贊助款,且自存款與企業贊助款均享免稅獎勵。兩份草案均要求帳戶收益不得低於銀行2年定存收益,不足部分由國庫補足。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質疑,若優勢家庭每年存滿並獲贊助,兒少成年時帳戶本金最高可達196萬元,與弱勢家庭僅有政府對存16萬元相比,差距達180萬元;若納入複利,差距更可能擴大至250萬至300萬元,批評此設計「欺負弱勢」、擴大貧富差距[2]。王正旭也認為,家長自存10萬元對弱勢家庭「看得到吃不到」,形同以稅金補貼有錢家庭。
石崇良表示,行政院版本「0到18歲成長津貼」無家長自存款設計,可避免拉大貧富差距,且省去個別開戶的行政與後端管理成本;草案中的保障收益設計涉及政府補貼,在租稅公平上也有爭議。他強調成長津貼已編入明年公務預算,屬給付行政,實施上無疑義。
民眾黨立委邱慧洳則質疑,政府以行政計畫推動成長津貼,不僅有人事異動衍生的「朝令夕改」風險,更忽視重大給付可能造成社福資源排擠,認為立法才能接受國會監督[2]。陳菁徽、邱慧洳均援引司法院釋字443號,指行政院不立法有違法律保留原則。范雲則反駁,依釋字614號,若僅為給付行政而未限制人民自由,不立法亦無違憲。
因行政機關未提出建議版本,且立委發言無共識,盧縣一裁定協商破局並散會,後續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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