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役女軍人呂女酒駕,酒測值0.57毫克
- 因違規停在圓山花博附近黃網狀線遭攔查
- 稱前一晚在新竹喝酒,隔天開車仍超標
- 台北地院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
(綜合聯合報、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一名呂姓現役女軍人今年4月12日凌晨駕駛小客車行經台北市中山區民族西路、圓山花博附近,因違規停在黃網狀線上遭員警攔查。警方上前關心時,車窗打開瞬間飄出濃濃酒氣,呂女雖面不改色稱「沒有」喝酒,但酒精感知器隨即亮起警示燈,經酒測,其酒精值達每公升0.57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呂女供稱,前一晚在新竹市南寮漁港喝酒到凌晨,自認隔了一段時間才開車載友人回家,因此當下才信誓旦旦說沒喝酒。警方秘錄器畫面顯示,員警因違規停車上前攔查時,車內酒氣明顯飄散,經酒精感知器檢測當場抓包。
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考量呂女身為現役軍人,理應知法守法,卻漠視自身安危及公共交通安全,審酌其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無前科,依陸海空軍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
(新增中時電子報、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等4家媒體報導)
多家媒體進一步揭露,呂女為陸軍砲兵營現役軍人,年約28歲,事發當天凌晨3時許從新竹開車北上找朋友,行經台北市中山區民族西路、玉門街口時,因違規停在機車停等區(部分報導指黃網線)遭警方攔查。呂女供稱前一晚在新竹南寮漁港與友人飲酒,喝了16瓶鋁罐啤酒加上2瓶保力達藥酒,部分報導另提及她還喝了威士忌,休息一段時間後自認酒精已退,才冒險開車北上。法院判決仍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