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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教師節連假 縣府籲兼顧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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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節勞工權益台東縣政府國定假日教師節新北市勞工局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9月25日中秋節及28日教師節均為法定休假日
  • 國定假日出勤須勞工同意並加倍給付工資
  • 法定假日若逢休息日或例假,雇主須另補假1天[1]
  • 違規雇主可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1]
  • 月薪3.6萬元勞工國定假日出勤8小時內,雇主須加發1200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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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中秋節與教師節4天連假將至,台東縣政府與新北市勞工局分別提醒事業單位,9月25日中秋節及9月28日教師節均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工資照給;若要求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須徵得勞工同意並加倍給付工資。

台東縣長饒慶鈴表示,連假適逢旅遊旺季,旅宿、餐飲等業者工作需求增加,鼓勵企業把握商機,同時須落實勞動法令,讓勞工付出獲得合理回饋,營造勞資雙贏。縣府社會處長陳淑蘭說明,以月薪3萬6000元勞工為例,國定假日出勤8小時以內,雇主除原月薪外,須再加發1日工資1200元;超過8小時則依勞基法延長工時規定計算[2]。

新北市勞工局指出,若法定休假日恰逢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雇主須另補假1天;補假日出勤同樣須加倍給付工資。違反規定的雇主,依勞基法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1]。

兩縣市均呼籲事業單位提前確認排班及薪資計算方式,避免觸法。勞工若遇權益受損,可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或撥打勞動部1955專線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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