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坤瑞在北車大廳17分鐘內隨機攻擊2人
- 3歲菲律賓籍女童遭揮拳倒地後被連踹背部
- 李男行兇後當場詭笑,女童背部挫傷、左臉擦傷
- 北院依傷害罪判拘役30日,對兒童傷害罪判5月
- 李男前科累累、居無定所,目前仍遭羈押
北車隨機攻擊菲籍女童 惡男判刑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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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罪台北車站李坤瑞菲律賓隨機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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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報導)
今年4月25日下午,41歲男子李坤瑞在台北車站一樓大廳先後無故攻擊兩名路人。下午2時7分,李男腳踢路過的陳姓男子腹部;17分鐘後,在同一大廳見來台旅遊的3歲菲律賓籍女童Aurora,揮拳將其打倒後,再朝背部狠踹2次。女童母親上前護女,李男仍作勢攻擊,遭民眾合力制止,鐵路警察到場逮捕。李男行兇後當場詭笑,女童背部挫傷、左臉擦傷。
台北地院今(29日)宣判,李男坦承犯行,依傷害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判有期徒刑5月(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李男目前仍在押,法官認定其有逃亡與反覆實施犯罪之虞,9月4日起延押2個月。
檢方起訴時指出,李男在旅客眾多處隨機攻擊,引發恐慌,且無故攻擊來台旅遊的3歲女童,傷害我國形象,建請從重量刑。李男前科累累、無固定住處,常在雙北車站遊蕩;本案發生前10天,他另在松山車站地下1樓揮拳攻擊一名鄭姓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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