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4家媒體報導)
台灣證券交易所今(25)日召開第22屆第16次董事會,通過多項重大規章修正案。最受矚目的變革是將千元以上高價股(千金股)的升降單位,由現行每檔5元縮小為1元。以一張股票1000股計算,每跳一檔的金額差距將從5000元降至1000元,相差4000元[2]。新制上路後,1001元、1002元、1003元、1004元等價格均可成為掛單價格,有助提升報價密度與價格連續性[2]。
證交所表示,此舉是因應近年高價股數量及交易比重增加,希望提升價格形成效率、增加投資人下單價格彈性並降低交易成本,同時有助縮小整股與零股市場價差[3]。該案仍需陳報主管機關,預計明年(116年)7月上路[3]。
此外,為強化違約管理,證交所大幅收緊違約投資人預收款券機制。新制將首次違約的追蹤期由1年延長至5年:首次違約結案後5年內恢復交易者,自首日交易起連續10個營業日須預收款項;二次以上違約者,預收天數提高至30日[1]。證交所表示,相關法規改採原則性訂定,細節另以通函公布,以因應市場變化機動調整[3]。
董事會也通過「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修正草案,將控管發行權證額度的合格自有資本淨額百分比以9折計算,以降低發行量;申請自行註銷後,權證發行單位不得低於初次發行單位的比例自10%提高至15%,價內20%以上者維持10%[3]。
會中並通過禾碩康(NPIC Cayman)第一上市案及東擎科技上市案,相關案件後續均將陳報主管機關核定[1]。
(新增中時電子報、民視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報導未提供證交所董事會決議以外的額外實質資訊,僅新增報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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