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9歲童忘關電器遭倒吊浸水 二審駁回上訴

發展中
1報告4篇4家追蹤自
緩刑虐童高雄高雄高分院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9歲童忘關電器,遭生母與男友倒吊浸水凌虐
  • 一審各判8月徒刑,兩人上訴求緩刑
  • 二審認定無悔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 男童至今對兩人仍有強烈恐懼反應,需長期治療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一名9歲男童因外出玩耍時未關家中電器,去年9月遭生母賴女與同居葉姓男友聯手凌虐。兩人先用皮帶毆打、強迫罰跪,再以麻布袋套頭、膠帶綑綁手腳,由葉男將男童扛上肩騎車至茄萣大排,以頭下腳上姿勢倒吊浸入水中兩次,返家後又命令男童跑步跟車,再以釣竿輪流抽打腳底。

社工接獲通報後緊急將男童送醫安置並報警。橋頭地院一審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及《對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罪》,各判兩人8月徒刑。兩人上訴請求緩刑,賴女辯稱「出於關心想導正」、「是出自愛小孩」。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男童至今面對兩人仍有強烈防衛與恐懼反應,身心創傷極深,需長期回診治療;賴女即使接受親職教育,仍未建立正確教養心態。法官認定兩人無悔改態度,情節重大,駁回上訴,維持原判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新進文章(尚未整合)

系統持續蒐集本事件新進文章,資訊充足時將整合至下一份追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