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鍾文智棄保潛逃,李俊良涉代簽95次遭起訴求刑8年
- 梁思強、古志銘2名副所長獲不起訴確定
- 鍾文智保釋金累計1億元,科技監控2024年10月後未延長
- 警政署警官林劼緯涉洩密遭聲押禁見[1]
(綜合TVBS新聞、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鮑魚大亨」鍾文智因炒作TDR遭判刑30年5月定讞,去年3月棄保潛逃中國。檢調查出,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前副所長李俊良涉嫌代簽報到95次,今年4月遭北檢起訴並求刑8年。同所前後任副所長梁思強、古志銘一度被列為被告,北檢偵辦後認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並依職權送再議。台灣高等檢察署審查後認為調查完備,駁回再議,2人不起訴確定。
鍾文智2018年獲5000萬元交保,須每日赴派出所報到;2021年一審判刑18年後,報到頻率改為每週一、四、六,保釋金累計至1億元。2023年二審改判17年6月,同年法院對其實施電子腳鐐(後改為手環)科技監控,但監控措施於2024年10月17日後未再延長,形成空窗期。最高法院2025年3月12日駁回上訴,鍾文智隨即搭船潛逃中國。
檢調調查發現,李俊良涉嫌於2018年11月至2023年2月間代簽95次,其帳戶有260萬餘元不明財產[2]。李妻也因涉嫌財產來源不明被列為被告,訊後50萬元交保[1]。梁思強、古志銘則被認定未參與代簽,也無串通放水具體罪嫌,獲不起訴確定。信義分局先前已將3名副所長拔除職務,調任警備隊。
此案後續擴大偵辦,警政署二線四星警官林劼緯涉嫌洩密,遭北檢聲押禁見獲准;大安分局巡佐徐毓廷則以10萬元交保[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