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涉恐嚇,一審判7月徒刑
- 為追討1000萬借款,恫嚇「做筆錄咬死你」
- 黃建榮不認罪,反批答女才是詐騙犯
- 警政署:尊重判決,將從嚴追究責任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曾因涉足「88會館」不當飲宴遭記過拔官的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被控於2023年間為追討1000萬元借款,向餐廳老闆娘答姓女子恫嚇「我是刑事局副局長,我可以隨時找證人做筆錄咬死你」等語。台北地方法院今(9日)一審宣判,依恐嚇罪判處黃建榮7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現年60多歲、三線二星高階警官黃建榮,2022年11月因「88會館案」遭記過,從刑事局副局長降調警政署法制室專門委員。本案源於2022年5月,黃建榮向李姓建商無息借款1000萬元,再以林姓女密友名義轉借給急需周轉的答姓女子,約定為期1年、月息1.5分,答女開立面額1000萬元支票擔保。
2023年借款到期前,答女無力償還請求展延1年,黃建榮同意但將第2年利息改為月息2分,答女重新開立面額1000萬元與240萬元支票各1張。同年8月,黃建榮因擔心88會館風波擴大、放款被查,要求答女提前兌現2張擔保支票,並在台北市大安區答女經營的餐廳內出言恐嚇:「如果妳不配合,我是刑事局副局長,我可以隨時找證人做筆錄咬死你,不管做真的或假的,一定讓你因詐欺罪進去關。」
答女心生畏懼,當面交付4張面額共1100萬元的支票給黃建榮,取回先前開立的2張擔保支票。黃建榮將1100萬元存入胞妹帳戶,其中1000萬元還給李姓建商,之後再透過他人名義檢舉答女涉嫌吸金,答女反控黃建榮恐嚇取財。檢方偵辦後起訴,並以黃建榮身為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犯罪,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黃建榮出庭採無罪答辯,強調自己「只是要把投資的錢拿回來,並沒有說出那些恐嚇的話」,反批答女在新北涉及多起詐騙投資案並被起訴,自己才是詐騙案被害人。委任律師表示,黃建榮私下請求還錢、未出言恐嚇,手上也有錄音檔可證,認為答女僅以幾張截圖指控、證據不足,已聲請調查咖啡廳歷次錄影檔。
警政署回應指出,尊重偵審結果,將視判決結果從嚴追究相關責任。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