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6家媒體報導)
金管會今(11)日公布合庫銀行重大裁罰案,因信用卡疑義帳款作業出現嚴重內控缺失,長達9年(104年至113年)共計6,334件案件未即時向信用卡國際組織申請退款,導致銀行自行吸收損失約1億164萬元,遭金管會裁罰1,200萬元,並停止受理新客戶辦理信用卡業務1個月。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表示,此案是因合庫去年更換會計系統,將舊系統資料移轉至新系統時,發現「信用卡墊款」科目帳務無法勾稽,進一步清查才讓這批陳年懸帳曝光。合庫已於去年10月20日通報重大偶發事件,損失經董事會同意於今年第一季認列打消呆帳。王允中指出,過去沒有類似案例,合庫是首例信用卡疑義帳款遭罰案[4]。
金管會點名五大缺失:一、未完善建立信用卡疑義帳款作業規範及相關控管機制,包括案件處理程序與時效控管;二、疑義帳款文件保存或銷毀作業程序不當,104年至109年間部分案件文件在110年至113年間遭銷毀,其中部分案件當時仍未完成處理程序,導致無法釐清實際情形[1];三、內部稽核機制缺失,業務單位未訂定完整處理流程,稽核單位未能及時發現問題,也未就重點控管項目訂定查核工作底稿;四、員工輪調制度執行流於形式,依規定輪調須達6個月以上才能回任原職務,但未確實落實;五、信用卡系統與會計主機系統帳務未連動,未銷帳明細未依規定清理,部分帳務缺乏佐證文件。
王允中指出,疑義帳款長期由同一承辦人從系統登打、進度追蹤到帳務調節一手包辦,缺乏覆核及牽制機制,第一線也缺乏查核。由於此案不影響客戶權益,損失由銀行自行吸收[3]。
金管會依銀行法對合庫銀行處1,200萬元罰鍰並予以糾正,同時停止受理新客戶辦理信用卡業務1個月,屆期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重新辦理。金管會另要求合庫依「責任地圖」全面檢討總行督導管理人員責任,並由稽核單位持續追蹤改善。
(新增壹蘋新聞網、自由時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合庫銀行晚間發布聲明,首度對外說明事件主因為「舊系統自動化程度不足,高度依賴人工處理」,導致案件作業延宕。合庫強調,本案是銀行內部自行發現疏失後,隨即組成專案小組清查,並主動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展現負責態度。聲明指出,目前已重新檢視作業流程、優化作業系統,各項機制均運作正常,並已對相關人員究責;處分期間既有客戶服務不受影響。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