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連續受益人信託獲跨部會共識,百年內僅課一次遺贈稅
- 劉北元提出8大傳承策略,整合保險、信託與家族治理
- 策略涵蓋接班人安排、跨代財富管理及高齡照護
- 信託財產須具備獨立性,委託人不得保留實質控制權
(綜合今日新聞、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金管會日前宣布「連續受益人信託」制度已獲跨部會共識,只要符合一定條件,該信託在一百年間僅需繳納一次遺產稅或贈與稅,市場俗稱的「百年信託」可望正式上路。
長期研究保險法、信託法與家族財富治理的專家劉北元指出,未來高資產家庭若想完成跨世代傳承,必須跳脫傳統繼承思維,整合運用信託、壽險、家族治理、資產配置與稅務規劃等工具。他觀察,國際家族辦公室近年最重視的議題已從「遺產分配」轉向「家族治理」。
劉北元提出「百年信託財富傳承8大策略」,核心為一套結合保險、信託與家族治理的整合性工程。策略包括:接班人的保障安排、納入孫輩及曾孫輩的長期發展、透過高額壽險建立傳承資金以提供關鍵時刻的現金流、兼顧生前高齡照護與身後傳承、遺囑與信託的整合運用、在制度成熟前提前完成新世代壽險配置,以及透過保險金信託建立跨世代傳承架構。
劉北元強調,百年信託最大價值在於讓財富的生命週期超越人的生命週期,同時兼顧節稅目的。不過,金管會與法務部已明確指出,若要享有相關制度效益,信託財產必須具備真正獨立性,委託人不得持續掌握實質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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