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年度全國59.9萬人持有非自住空閒置房屋
- 持有2戶以下者55.8萬人,占比93.12%
- 持有10戶以上囤房大戶共1043人
- 115年期出租房屋件數年增17.1%,空閒置房屋件數年減1.8%
- 115年期全國單一自住房屋318.1萬件,減稅利益23.3億元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財政部今日首度公布囤房稅2.0上路後的囤房統計,114年度全國有59萬9193人持有非自住空閒置房屋(排除出租、繼承共有及2年內建商餘屋)。其中持有2戶以下者達55萬8005人,占比93.12%;持有10戶以上的囤房大戶共1043人,占比0.17%。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李志忠說明,此次統計基礎因新制調整,排除出租、繼承共有及2年內建商餘屋,加上自住房屋認定新增設籍要件,部分無法設籍房屋落入非自住,因此全國持有非自住房屋人數及戶數增加,但持有10戶以上人數及戶數明顯減少[2]。
囤房稅2.0新制自113年7月上路,114年5月首度開徵,非自住房屋法定稅率調高至2%至4.8%,地方政府須按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課徵;全國僅持有1戶自住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稅率降為1%。
李志忠也公布115年期(2.0新制第2年)房屋稅開徵數據,查定件數974.6萬件、稅額1037.1億元,分別年增1.2%、3.4%。其中出租房屋件數達40.9萬件、年增17.1%,而被加重課稅的非自住空閒置房屋件數為111.7萬件、年減1.8%,顯示新制有助鼓勵多屋族將空屋轉出租,並促使房東誠實申報租賃所得。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件數為318.1萬件,減稅利益23.3億元,較114年期增加2.5萬件、0.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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