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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超徵稅收 議員促發現金遭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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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普發現金蔣萬安超徵稅收顏若芳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顏若芳指蔣萬安任內超徵地方稅35.04億元,籲還稅於民
  • 游淑慧反批顏若芳論點[2]
  • 財政局:114年度超徵僅0.64億元,每人僅分26元
  • 113年度超徵34.5億元已用於因應美國關稅措施
  • 財政局指「老本」332億元低於債務353億元,無力普發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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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市議員顏若芳20日質疑,台北市長蔣萬安任內地方稅「實質累積超徵35.04億元」,呼籲蔣市府比照中央普發現金,將超徵稅收還稅於民。國民黨議員游淑慧則反批顏若芳的論點[2]。

台北市財政局回應,引用「實徵淨額」與依預決算金額規劃施政的邏輯完全不同。依預決算數據,北市地方稅112年度短徵1.05億元,113年度超徵34.5億元已全數用於因應美國關稅的產業支援措施;114年度超徵僅0.64億元,若依議員邏輯,以全市243萬人口換算,平均每位市民僅能分得26元。

財政局強調,台北市與中央財政條件不同,若要普發現金須動用歷年累積的歲計賸餘(即市府「老本」),但116年度累計歲計賸餘332億元、債務353億元,「老本」低於現有債務,且歲入不足支應歲出,須移用歲計賸餘填補財政缺口,不存在「超徵35.04億元就可普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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