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議會財建委員會通過普發2萬元提案,送大會二讀
- 財政局長胡曉嵐重申北市沒有普發現金條件
- 北市累計歲計賸餘332億元,低於債務353億元
- 國民黨議員籲尊重市府財政紀律,勿寅吃卯糧
- 無黨籍議員徐立信籲市府回應蔣萬安自身訴求與民意[1]
北市議會通過普發2萬提案 財政局重申沒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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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會普發現金洪健益蔣萬安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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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健益提案要求市府本於還稅於民原則,規劃普發每位市民2萬元現金。台北市議會財建委員會今日審查後,通過該提案,後續將送大會二讀,若順利通過將送市府研議。
洪健益表示,此提案基於市政監督及議員提案權,北市負債越來越少,市府應有能力負擔。他直言,市府要發3000元、1000元或不發,最後對外說明即可。
國民黨議員詹為元表示尊重提案權,但強調中央是在有條件下才規劃普發現金,北市府已表達需還債,扣除後所剩不多。徐弘庭則認為不應以「還稅於民」為由提案,應考量預算合理分配。無黨籍議員徐立信支持提案,認為超徵就應還稅於民,並提醒市長蔣萬安勿迴避自身訴求與民意[1]。
台北市財政局長胡曉嵐在會中重申,中央與地方稅收結構不同,中央國稅近3年平均超徵比率9.57%,地方稅僅1.47%;116年北市歲入歲出短差7.25億元,需移用歲計賸餘142.52億元彌平。累計歲計賸餘332億元,低於債務353億元,若用於普發現金將嚴重影響財政韌性,116年就須舉債支應,因此北市沒有普發現金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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