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教工會指控聖約翰科大協商未完即推進資遣程序
- 工會指校方第四次協商僅派律師出席,敷衍了事
- 勞動部裁決認定校方涉及不當勞動行為
- 校方反駁稱裁決未認定違反誠信,安置有必要
- 工會指資遣案遭系院級教評會否決,校方仍將於明日闖關校評會[1]
脈絡更新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高教工會今(14)日召開記者會,指控聖約翰科技大學在團體協商尚未合法終結、教師安置程序也未實質完成前,即持續推進資遣程序,恐影響教評會決策與程序合法性。
工會組訓部主任張志綸表示,去年雙方展開協商以來,校方未誠信協商,曾以停止協商為要挾干預工會事務,更在已約定的第三次協商會議無故缺席。今年4月9日進行第四次協商,校長、副校長均未出席,僅派一名律師與會,最後草草結束會議。工會質疑校方「打假球」敷衍協商程序,真正的目的是終止協商。校方隨後於4月14日發函通知教師重啟114年「安置作業程序」,並宣稱協商已完畢。工會強調,會議中校方未逐條討論工會提出的修正版本,不能視為協商完畢。
工會指出,勞動部今年2月2日及3月27日分別作成114年勞裁字第31號及第34號裁決,認定校方涉及多項不當勞動行為,包括發函恐嚇工會及無正當理由缺席第三次協商會議,已違反《工會法》和《團體協約法》。
工會與聖約翰教師會會長蔡麗惠共同呼籲,校方應立即停止教師安置及資遣程序;如實告知全校教職員生勞動部裁決結果;繼續誠信進行團體協商;公開115學年度課程與排課依據;並籲請教育部介入調查程序是否完備。
校方則回應,依據勞動部第31號裁決,校方因111年至114年間學生人數大幅減少,確有進行教師輔導安置的必要,相關事實未遭工會否認。校方指出,工會指控中8項涉及安置程序的不當勞動行為主張均遭裁定不成立;裁決書也提到難以認定校方有違反誠信情事。校方表示,裁決庭審理結束後已主動邀請工會重啟協商,並於4月9日完成第四次會議,但工會提出部分涉及校園自治等議題已超出討論範圍。校方呼籲工會停止以「詐騙」等字眼攻擊,回歸理性溝通。
工會另指出,校方強行將資遣案送進系、院級教評會,在遭否決後,仍將於明(15)日召開校級教評會強行闖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