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影射記者收錢 民進黨反批花蓮公帑養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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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萁席佳琳民進黨花蓮縣政府記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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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時電子報、ETtoday新聞雲報導)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於記者節(1日)公開攻擊前《金融時報》記者席佳琳(Kathrin Hille),質疑記者「收了多少錢」,並指控未檢舉就是「買票共犯」。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2)日回應,花蓮過往查賄紀錄斑斑可考,歷年核發檢舉賄選獎金約5000萬元[2]。
ETtoday新聞雲報導則指出,真正花公帑「養記者」的案例,可追溯至2018年傅崐萁主政時的花蓮縣政府,曾砸546萬元公帑,與14家媒體的15名記者議價簽約,每人獲14萬7000元至28萬3000元不等款項,以蒐集輿情、撰寫文稿、拍攝照片及影片[1]。當時花縣府前副秘書長謝公秉、處長林金虎及科長黃微鈞都遭彈劾,涉案記者多數離職或遭開除,傅崐萁本人則稱不知情,未被追究責任[1]。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批評,傅崐萁在記者節當天對國際記者侮辱開罵,席佳琳是派駐俄羅斯等國、屢獲國際新聞獎項的傑出記者,值得尊敬[1]。吳思瑤也指出,花蓮過去鄉鎮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因賄選遭偵辦或判決所在多有,傅崐萁應檢討而非嗆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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