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盟AI透明度新規8月2日生效
- 聊天機器人須主動告知用戶正在與AI互動
- AI生成圖片、影音、文字須加入機讀標記
- 深偽影音及公共利益內容須明確揭露
- 個人使用AI不受規範,藝術諷刺作品豁免
- 舊系統有4個月緩衝期,違者最高罰1500萬歐元[1]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歐盟《人工智慧法案》(AI Act)第50條規範的AI透明度要求將於2026年8月2日正式生效,屆時聊天機器人、AI生成圖片、影音及文字內容都須依法標示,讓使用者得以立即辨別內容真偽。
新規要求,聊天機器人、AI客服、語音助理等系統在與使用者互動時,必須以清楚且易辨識的方式告知對方正在與AI交流,而非真人。AI生成的圖片、音訊、影片及文字內容,則須加入「機器可讀」(Machine-readable)標記,讓檢測工具能夠辨識內容是否由AI製作。企業可利用數位浮水印、Metadata(中繼資料)等方式嵌入標示,歐盟雖提供三款「AI Generated」標籤供外界使用,但屬自願性質,法案未強制要求畫面出現固定標章[1]。
歐盟特別關注深偽影音(Deepfake),要求發布深度偽造內容時必須清楚揭露經AI生成或修改。涉及公共利益的AI生成文字且無人類編輯監督者,也需標示來源。
一名歐盟官員表示,生成式AI能以前所未見的規模產製假訊息,並以極快速度傳播,法規目的在於「維護民眾對自己所見、所聞、所讀內容的信任能力」。
新規適用於基於專業目的創作的內容,單純以個人身分使用AI者不受影響。AI拼字檢查、文法修正等輔助工具因不涉及內容創作,無須標示[1]。藝術、創意、諷刺、虛構作品則不在規範之列。
針對8月2日前已上市的生成式AI系統,歐盟給予四個月過渡期,業者最晚須在12月2日前完成調整。違者最高可面臨1,500萬歐元罰款,或全球年度營業額3%的罰鍰,以金額較高者為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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