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歐盟「人工智慧法」(AI Act)第50條透明度規範於2026年8月2日正式上路,要求所有在歐盟境內提供或部署AI系統的組織,必須向使用者揭露AI互動性質,並對AI生成或竄改的內容進行強制標示。
新規要求聊天機器人與互動式AI系統必須明確告知使用者正在與AI對話;使用AI編輯或生成的影像、影片或音訊(即深度偽造)須清楚標示;AI生成內容也須附帶機器可讀標記以便偵測。這些義務立即適用於所有AI系統,無論上市時間,且不設寬限期。在8月2日前生成但之後發布的內容,同樣須符合標示要求。
違規者將面臨最高1500萬歐元(約新台幣5.6億元),或全球年度營業額3%的罰款,以較高者為準。歐盟執委會已於7月20日發布合規指引,並公布逾180個組織簽署的「AI生成內容透明度實踐守則」,簽署者將受惠於「推定合規」。
聯合報報導指出,此舉被業界形容為AI的「cookie橫幅時刻」,預料網路將湧現大量AI通知。歐盟執委會主席范德賴恩希望藉此在不減緩技術採用速度下提升透明度,但許多企業批評指引發布時間過晚,且定義模糊。德國電商Zalando指指引增添「另一層不必要的監管」,零售遊說團體歐洲商業警告無差別標籤將產生不合比例的法遵成本,歐洲電腦暨通訊產業協會則認為對「深偽」定義過於廣泛,導致幾乎所有AI生成內容都須標示,反而失去意義。不過執委會官員反駁,業者對「小幅修改也需標記」是誤解,強調新規已符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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