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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救法修法延宕 民團籲政院速提草案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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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民間團體社會救助法衛福部貧窮汙名化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民間團體抗議社救法修法自2024年撤回後延宕至今
  • 現行「家戶合計」規定讓失聯家人收入合併計算,貧困者難獲補助
  • 「人籍合一」僵化規定導致租屋弱勢者領不到租金補貼
  • 民團批衛福部以「鼓勵就業」為由拖延修法,汙名化貧困者
  • 衛福部長石崇良稱草案已完成三分之二審查,本會期送立院[2]
  • 民團籲政院速提草案、立院排審,並訂定無家者專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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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公視新聞、聯合報報導)

民間團體今日赴立法院前抗議,批評《社會救助法》修法自2024年衛福部撤回草案後延宕至今,呼籲行政院盡速提出新版草案、立法院排審。民團指出,現行制度存在「家戶合計」與「人籍合一」等僵化規定,導致許多實質上已與家人失聯的貧困者,因其他家人仍有工作收入而被合併計算,申請不到補助;在外租屋者若房東不願讓其入籍,也無法領取租金補貼。

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理事長曾文勤表示,將2、30年未聯絡的家人收入與資產合併計算,是把國家照顧貧困者的責任丟到已瓦解的家庭身上。崔媽媽基金會社工張思恩指出,弱勢者付完租金後就沒錢吃飯,穩定居住環境是自立與融入社會的立足點,政府住宅政策高度綁定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導致有需求者申請無門。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指出,台灣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約58萬人,僅占總人口2.5%,遠低於日韓的15%,若依日韓標準,應有約258萬人需協助,現行制度讓200萬貧困人口無法獲得協助。

勞工陣線教育推廣部主任馬明毅批評,衛福部在各式會議中常以「鼓勵就業」作為拖延修法理由,將「好吃懶做」的貧窮汙名化標籤貼在經濟弱勢者身上。他援引衛福部2023年調查指出,經濟弱勢家庭平均工時每周40小時,逼近法定工時上限,約4成從事基本體力工,薪資長期落在3萬元上下,「經濟弱勢不是不工作,而是受困低薪、非典型就業泥淖」[1]。

衛福部長石崇良26日在立院備詢時表示,草案在行政院已完成三分之二審查,會在這個會期送到立法院[2]。民團也引述今年兩公約國際審查要求,呼籲政府1年內訂定「無家者專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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