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男作案車遭扣押,翻牆闖入派出所停車場開走
- 藏匿車輛於大樹區獅林山墓園,李姓友人接應
- 余男一審判9月,李男判4月,均得易科罰金
- 李男辯稱不知情,高分院以清晨死巷下車等行為認定知情,駁回上訴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余姓男子去年3月21日深夜駕駛藍色自小客車,持螺絲起子企圖拆卸路邊報廢車輛零件,遭車主撞見喝止後棄車逃逸。警方到場後將該車扣回林園分局中庄派出所後方停車場保管。
余男不甘車輛遭扣,隔日清晨5時許找來李姓友人駕車載他至派出所旁死巷,余男翻牆闖入停車場,以備用鑰匙發動車輛後直接開走,藏匿於大樹區獅林山墓園。李男則於7時許前往墓園接應余男離開。
警方發現車輛失竊後循線逮捕兩人。高雄地院審理後,依竊盜未遂、隱匿公務員掌管物品等罪判余男合併執行9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李男依幫助隱匿公務員職務掌管物品罪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李男不服上訴,辯稱「只是順路載朋友,不知道他要幹嘛」。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李男清晨5時將人載至死巷,放任其翻牆進入警局,事後又趕赴偏僻墓園接應,「不符合正常洽公與生活常理」,認定李男主觀上知情且提供關鍵接應幫助,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系統持續蒐集本事件新進文章,資訊充足時將整合至下一份追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