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中國大陸籍配偶徐春鶯因涉犯反滲透法、銀行法、詐欺取財、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等罪,日前遭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合議庭指出,徐春鶯依境外敵對勢力指示積極支持特定候選人介入選舉,嚴重破壞憲政秩序,危害台灣主權,敗壞社會風氣,並破壞選舉制度公平性,惡性非輕。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聲稱,陸方堅決反對「以任何形式迫害」大陸配偶,並支持兩岸婚姻家庭「團結起來維護自身權益」[2]。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接受專訪時表示,此案尚未定讞,但若二審仍維持有罪判決,內政部將引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移民署相關辦法,可能取消徐春鶯的台灣身分與永久居留資格,且須在台服完刑期後才會離境[1]。劉世芳強調,已請移民署在北中南東各地向陸配宣導賄選與反賄選,提醒不要輕易觸犯台灣選罷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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