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地院判鏡報及總編輯敗訴,須移除報導並賠償10萬元
- 黃國昌批賠償金額「笑死人」,無嚇阻效果
- 黃國昌稱自己被中共列黑名單,根本無法赴港
- 鏡報聲明將上訴,強調報導核心為狗仔團運作等公共利益議題[2]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日於社群平台發文表示,台北地院判決《鏡報》及其總編輯敗訴,須移除報導並賠償10萬元。黃國昌對此結果表示「沒有絲毫喜悅」,認為鏡報目的已達成,代價「簡直笑死人」,並稱不會向惡劣政媒環境低頭。
黃國昌指出,去年10月《鏡報》報導影射他2021年前後多次前往香港,與「境外敵對勢力金流」有關,觸犯反滲透法。他強調自己被中共列在黑名單,根本無法赴港,當時總編輯拒絕道歉並嗆聲歡迎提告,因此直接提告。他認為10萬元賠償毫無嚇阻效果,未來鏡報仍會發揮「黨檢媒三位一體」的作用。
《鏡報》則聲明表示遺憾,將依法提起上訴,持續捍衛新聞自由、公共利益及人民知的權利。鏡報強調,報導核心在於揭露黃國昌涉嫌豢養狗仔團、違法跟監偷拍等重大公共議題,黃國昌是否曾前往香港並非本案核心,黃國昌始終試圖將焦點限縮於「有沒有去香港」,卻迴避外界對狗仔團運作、跟監偷拍及相關公共利益議題的監督[2]。
(新增聯合報、今日新聞、壹蘋新聞網等7家媒體報導)
黃國昌於判決後擴大攻勢,點名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去年配合鏡報抹黑,要求公開道歉,並反諷「這種人要選台北市長,才真的是『笑死。台灣的悲哀。』」[8][7][4]沈伯洋今(5日)回應稱,當時發言均根據公開事實,且已表明事實真偽須再查證,反批黃國昌「好心被雷親」[10][9]。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也加入批評,指台灣新聞已變成製造業,假新聞代價過低,10萬元賠償毫無嚇阻效果[6]。柯文哲並警告賴清德總統勿將司法當政治工具,同時點名台北地檢署,稱律師團檢舉檢察官偽造筆錄等情事,案件提出約兩個月仍未獲回應[6]。
黃國昌今(4日)受訪時進一步要求鏡電視就「駭客幫他蒐資料、匯款百萬」等報導公開道歉,並重申黨檢媒三位一體的墮落問題[7][5]。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