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7月花壇鄉火燒車元凶為車內透明瓶裝水
- 近3年已有5起因光聚熱或車內物品受熱引發的火警
- 實驗證實瓶裝水在特定角度下如凸透鏡,10分鐘達115度以上
- 儀表板皮革10分鐘內起泡冒煙,紙張碳化
- 離車前應帶走瓶裝水、打火機、行動電源等物品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去年7月17日中午,彰化縣花壇鄉發生一起離奇火燒車案件,一輛停放路邊的自小客車副駕駛座儀表板無故起火,經調查元凶竟是一瓶車內的透明瓶裝水。彰化縣消防局統計,近3年已有5起因光聚熱或車內打火機、鋰電池受熱引發的車輛火警。
消防局火調人員進行模擬實驗,一般轎車在夏天午時太陽底下20分鐘,座椅溫度達攝氏60度,儀表板上方更高達88度;在特定角度下,透明瓶裝水如同「凸透鏡」將光能集中於一點,形成局部高溫達115度以上,僅需10分鐘即可造成儀表板皮革起泡冒煙、紙張熱分解碳化,顯示瓶裝水確實可能引發火災。
消防局提醒,除透明瓶裝水外,玻璃瓶、放大鏡、化妝鏡、水晶飾品、玻璃球等具聚光效果的物品,以及行動電話、行動電源、打火機、芳香劑等可能因高溫爆裂或起火的物品,離車時均應一併帶下車。
(新增東森新聞、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TVBS新聞等5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重點從事件本身轉向消防局的具體呼籲與防範措施,並補充了汽車降溫的實用建議。
彰化縣消防局透過臉書粉專再次強調,夏季車輛停放在戶外後,車內溫度會快速攀升,短時間內便如同「烤箱」。除了透明瓶裝水外,打火機、行動電源、手機、芳香劑,以及放大鏡、玻璃瓶、化妝鏡、水晶飾品等具有聚光或蓄熱特性的物品,都不適合長時間放置於高溫曝曬的車內。消防局呼籲駕駛人離開車輛前應多花10秒鐘檢查,將這些物品帶離車內;若停車環境允許,應盡量選擇地下停車場或樹蔭處,並搭配遮陽板降低車內溫度。
另據ETtoday新聞雲與中時電子報報導,TOYOTA曾在官方網站分享一套讓車內快速降溫的「涼爽3開口訣」:第一步是將所有車窗打開,讓累積的熱空氣盡快排出;第二步開啟送風功能,並將空調設定為外循環模式,增加車內外空氣對流;第三步待熱氣散去後,關閉車窗、開啟冷氣並切換至內循環模式,冷氣出風口朝上方吹送,利用冷空氣下沉特性加速降溫。TOYOTA指出,若不開窗直接開冷氣仍能降溫,但可能加速耗能並增加引擎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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