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黃男連續兩天施用喪屍煙彈及安非他命後毒駕
- 先擦撞號誌燈桿,再失控撞橋墩翻覆,僅多處擦挫傷
- 毒品唾液快篩呈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雙重陽性
- 法院裁准預防性羈押,防再犯
(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報導)
花蓮一名年約40歲黃姓男子,連續兩天施用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及安非他命後駕車上路,1日凌晨行經吉安鄉吉安路二段時,先擦撞路旁號誌燈桿,再失控衝撞橋墩,車輛當場四輪朝天翻覆,車頭及擋風玻璃嚴重毀損。警消到場協助黃男脫困,其身體多處擦挫傷、意識清楚,送醫後無生命危險。
警方在醫院發現黃男神情恍惚、反應異常,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均呈陽性反應,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檢警調查,黃男自5月30日至31日期間,多次在住處施用依托咪酯及安非他命,31日深夜仍駕車外出,疑因藥效發作導致意識不清而釀禍。
花蓮地檢署認定黃男涉犯刑法施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罪嫌重大,且行為危及不特定用路人安全,考量其再犯風險,依修正後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花蓮地方法院裁准。
系統持續蒐集本事件新進文章,資訊充足時將整合至下一份追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