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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佳青繳清東沙營罰鍰 不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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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委會利益衝突迴避法徐佳青東沙島監察院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徐佳青因錯過訴願期,已繳清監察院裁罰的10萬元
  • 她強調不認違法,稱事前事後諮詢法律專家均認無違法之虞
  • 她自稱「反而是付出更多的受害人」[1]
  • 民進黨廉政會僅討論法條,未正式調查此案[1]
  • 民眾黨已告發徐佳青涉圖利罪,北檢列他字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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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今(30)日回應兒子去年參加僑委會東沙生態體驗營爭議,表示已因錯過訴願期而繳清監察院裁罰的10萬元罰鍰,但她強調不認為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徐佳青在「國慶回家、僑胞好禮」開箱記者會後受訪指出,事前事後皆諮詢過法律專家,得到的答案均無違法之虞,因活動自始沒有利益問題,遑論利益衝突。她更自稱「反而是付出更多的受害人」[1]。她解釋,活動舉辦4年,前3次都因報名人數不足未能成行,僅去年成行,兒子符合僑生與僑青報名資格,並非為其量身打造。

對於民進黨廉政會曾提及此案,徐佳青表示廉政會僅討論法條適用範圍,並未正式調查此案[1]。民眾黨8月13日已告發徐佳青涉《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台北地檢署分案偵辦,將其列為「他字案」被告。徐佳青表示樂見檢調偵辦,相信會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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