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府跨局處聯合執法,打擊不動產違規廣告
- 違規廣告最高罰鍰由6千元提高至30萬元,增幅50倍
- 情節重大者面臨停工處分
- 112年至今已裁罰73件,累計金額460萬元
- 民眾可檢舉違規,參與「撕小廣告換好禮」活動
(綜合三立新聞、壹蘋新聞網報導)
桃園市環保局近期啟動跨局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房地產業者違規張貼、懸掛廣告。過去此類違規僅依《廢棄物清理法》裁罰1,200元至6,000元,違規成本偏低,嚇阻效果有限。此次市府建立跨局處通報及裁處機制,除由環境管理處第一時間清除違規廣告外,同步移請地政局及建管處依法裁處。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較過往提高50倍,情節重大者甚至面臨停工處分。
環保局長顏己喨表示,希望透過大幅提高罰則,改變業者以大量張貼小廣告提高曝光的行銷模式。環管處長張書豪指出,自112年起至今年4月,違規房地產廣告案件移送地政局裁處中,已裁罰73件,累計金額高達460萬元,顯示部分業者仍存有僥倖心態。
市府呼籲業者善用合法廣告管道,如公共廣告欄、路燈旗幟廣告、大眾運輸車體或數位媒體。民眾若發現違規行為,可拍攝違規過程、行為人特徵及車牌號碼向環管處檢舉。此外,環管處持續推動「撕小廣告換好禮」活動,今年截至目前,民眾已協助清除約6萬9,400餘張違規廣告,累計兌換1萬2,450元市民卡加值金或禮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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