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arlink 2021年因堅持100%獨資與NCC協商破局
- Starlink以台灣4G/5G覆蓋率逾99%為由,未列高優先市場
- 數發部持開放態度,但修法主管機關為NCC
- Amazon LEO預計明年上半年在台商用,未要求修法
- AST SpaceMobile已與台灣大哥大簽署MOU
- 林宜敬稱低軌衛星涉國安,部分細節不便公開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數位發展部長林宜敬今(16)日透過臉書發文,詳細說明低軌衛星Starlink未能來台的原因及後續發展。他透露,Starlink早在2021年、數發部成立前,曾與NCC協商來台提供服務,但因Starlink堅持100%獨資在台營運,違反《電信管理法》第36條外資直接持股不得超過49%的規定,最終破局。
數發部近期主動聯繫Starlink,詢問來台意願及條件。Starlink回應,台灣地小人稠,4G與5G人口覆蓋率已超過99%,未將台灣列為高優先市場。林宜敬認為,這可能是Starlink的真實市場評估,也可能是談判策略,數發部仍持續溝通。
對於是否修法放寬外資持股上限,林宜敬表示數發部持開放態度,但主管機關為NCC,數發部必須尊重其權責。
林宜敬指出,Starlink的最大競爭對手Amazon LEO預計明年上半年在全球提供商業服務,台灣也在範圍內,且未要求台灣修改電信法。Amazon LEO技術上主打衛星間以雷射光中繼傳輸,不需密集地面站,即使鄰國無通訊站,台灣用戶仍可透過衛星接力連線至其他國家網站。
另一家低軌衛星業者AST SpaceMobile今年3月已與台灣大哥大簽署合作備忘錄,將透過台灣大哥大提供低軌衛星通訊服務,包含手機直連衛星功能,同樣未要求修法。林宜敬表示,低軌衛星涉及台灣通訊韌性與國家安全,有些細節不方便公開說,但他昨天與下週都有重要會議,數發部正積極處理。
民間專家邱繼弘昨(15)日發文指出,亞洲僅中國、北韓、阿富汗、敘利亞和台灣沒有Starlink,前四國是主動封鎖,台灣則受限於電信法外資持股限制及馬斯克「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言論[4]。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