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今日新聞、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強颱巴威逼近台灣,氣象署預計下午2時30分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明天清晨發布陸上警報。勞動部及台北市勞動局同步發布颱風期間勞工出勤與工資給付指引。
勞動部表示,縣市首長宣布停班停課後,勞工可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以事假處理。若雇主要求勞工出勤,應提供通勤協助,例如勞工有搭乘計程車必要時,雇主應支付相關費用。對於外勤、戶外施工等高風險工作,雇主應備妥救生衣、安全帽、通訊設備等防護措施。
北市勞動局進一步說明,只要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必經地區中,任一轄區首長宣布停班,或因災害導致交通阻斷而無法出勤,雇主不宜扣發工資,也不得要求補班、扣全勤獎金或解僱。若雇主要求出勤,除工資照給外,建議加給工資;休息日出勤則應依《勞基法》第24條發給加班費。
針對營造工地,勞動局已啟動大型工地防颱抽查,要求拆除施工架帆布、加強塔吊固定,風速超過每秒10公尺時全面停止塔吊作業。外送服務方面,若宣布停班,業者應立即通知外送員停止服務,違者最高可罰10萬元[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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