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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颱巴威逼近 勞動部籲雇主負通勤責任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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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北市勞動局外送巴威颱風颱風假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勞動部:雇主應負擔勞工颱風天通勤協助責任
  • 任一轄區停班即可不出勤,雇主不得扣薪或要求補班
  • 雇主要求出勤應加給工資,休息日出勤須給加班費
  • 北市勞動局啟動大型工地防颱抽查
  • 停班期間外送業者應停止服務,違者最高罰10萬元[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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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今日新聞、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強颱巴威逼近台灣,氣象署預計下午2時30分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明天清晨發布陸上警報。勞動部及台北市勞動局同步發布颱風期間勞工出勤與工資給付指引。

勞動部表示,縣市首長宣布停班停課後,勞工可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以事假處理。若雇主要求勞工出勤,應提供通勤協助,例如勞工有搭乘計程車必要時,雇主應支付相關費用。對於外勤、戶外施工等高風險工作,雇主應備妥救生衣、安全帽、通訊設備等防護措施。

北市勞動局進一步說明,只要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必經地區中,任一轄區首長宣布停班,或因災害導致交通阻斷而無法出勤,雇主不宜扣發工資,也不得要求補班、扣全勤獎金或解僱。若雇主要求出勤,除工資照給外,建議加給工資;休息日出勤則應依《勞基法》第24條發給加班費。

針對營造工地,勞動局已啟動大型工地防颱抽查,要求拆除施工架帆布、加強塔吊固定,風速超過每秒10公尺時全面停止塔吊作業。外送服務方面,若宣布停班,業者應立即通知外送員停止服務,違者最高可罰10萬元[2][1]。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金管會要求保險業主動理賠颱風災損[11]
  • 新北勞工局:勞工遇立即危險可行使退避權,雇主違規最高罰300萬[8]
  • 屏東縣因未列陸警範圍,明日正常上班上課[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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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自由時報、聯合報、今日新聞等9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報導中,金管會已責成壽險及產險公會轉知各保險公司,主動了解保戶災損情形並儘速理賠[11]。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提醒,住宅颱風洪水險僅提供基本保障,建議加保附加條款;車體損失險不包含颱風洪水損失,需另加保相關附加條款[11]。

新北市勞工局補充,勞工出勤後若發現工作場所有立即危險,可行使「退避權」撤離至安全場所,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扣薪[8]。新北勞檢處長林澤州表示,雇主若未落實防颱安全整備,依職安法最高可罰300萬元[8]。

屏東縣政府宣布,因未列入陸上警戒範圍且風雨未達標,明日正常上班上課[9]。

追蹤報導 #3
重點摘要
  • 颱風假自行外出遇意外,申請國賠機率極低[5][4]
  • 南投縣府提醒雇主颱風假要求出勤須經勞資會議同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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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TVBS新聞、中時電子報、ETtoday新聞雲等5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報導中,律師林智群提醒,颱風假若自行外出遇意外(如被路樹砸傷),因政府已宣布停班並呼籲民眾待在家,極難認定為市府疏失,申請國賠機率極低[5][4]。

南投縣政府提醒,雇主若因業務需要要求勞工於颱風假出勤,應事先徵得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且宜加給工資並提供交通協助;颱風天加班工資應加倍發給,事後補假最遲應於工作結束後7日內排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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