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強颱薔琵逼近 勞動部提醒颱風假出勤權益

發展中
1報告6篇4家追蹤自
勞動部勞工權益新北市勞工局薔琵颱風颱風假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停班後勞工可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扣發全勤
  • 雇主若要求出勤,須支付計程車等通勤費用
  • 出勤後遇立即危險,勞工可行使「退避權」撤離
  • 停班期間外送平台應立即停止派單[1]
  • 勞動部提醒高風險作業六大防颱措施
  • 雇主未落實防護導致職災將遭開罰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聯合報、壹蘋新聞網等2家媒體報導)

強颱「薔琵」逼近,氣象署22日發布陸上颱風警報。勞動部與新北市勞工局分別發布勞工權益及防災提醒。

勞動部強調,縣市首長宣布停班停課後,勞工可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請事假,也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要求補班。若因業務需要經勞工同意出勤,雇主應提供通勤協助;若勞工有搭乘計程車的必要,雇主須支付相關費用。

新北市勞工局進一步指出,若勞工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必經地區宣布停班,勞工未出勤,雇主可不發工資,但不得給予不利處分;若出勤後發現工作場所有立即危險,勞工可行使「退避權」撤離至安全場所,雇主不得因此扣薪或解僱。此外,地方政府宣布停班期間,外送平台業者應立即停止派單,風雨減弱後也須重新評估風險才能恢復服務[1]。

針對高風險作業,勞動部提出六大提醒,包括停止高風險戶外作業、加強施工場所防颱、防範感電及機械危害等。新北市勞工局則列出四大防災重點,包含工地安全、臨水邊坡作業、外送員安全及災後復原作業[1]。勞動部表示,若雇主未落實防護導致勞工發生職災,將依法查處開罰。

系統持續蒐集本事件新進文章,資訊充足時將整合至下一份追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