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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上校涉共諜拒繳退休金 脫產贈妻遭管收創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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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案海巡署管收行政執行署退休金追討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退役海巡上校涉共諜案,判刑8月定讞,去年6月出監
  • 國防部追討犯罪期間已領退休金及優存共1003萬餘元
  • 葉男收催繳通知後將名下房產贈與配偶脫產
  • 葉男至宜蘭分署無法說明財產狀況,遭留置聲請管收獲准
  • 創下涉共諜案拒繳退休金遭管收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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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66歲葉姓退役海巡上校因涉共諜案,將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工程計畫書等軍事機密交付中國國安官員,2024年初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刑8月、沒收犯罪所得1萬5千元定讞,去年6月服刑期滿出監。

國防部認定葉男自2014年7月犯罪日起至判決確定日已領取的退休金及18%優惠存款,共計1003萬餘元應全數追回。退輔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2024年3月陸續通知繳回,葉男未依限履行,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葉男曾提起行政訴訟爭取保留退休給與,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確定。

宜蘭分署執行人員先後扣押葉男存款及保險金債權,僅追回部分零星款項。深入追查發現,葉男原登記名下、位於基隆市仁愛區的土地及建物,在收到繳款通知後,隨即於2024年4月贈與配偶,明顯有規避強制執行之嫌。

主任行政執行官鄧順生表示,葉男16日至宜蘭分署報告財產狀況,對於將房產贈與配偶等情事無法提出合理說明,也未提出具體清償計畫,當場遭留置,並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成為全國首宗因涉共諜案拒絕繳回退休金而遭管收的案例。

宜蘭分署強調,葉男身為高階退役軍職人員,觸犯國安法遭判刑,不僅不繳回退休金,更將不動產移轉配偶規避執行,行為不足取,將持續採取強力執行措施,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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