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傳政府配合ART放寬38種農藥標準,政院駁斥與事實不符
- ART未要求全面採認美國標準,以我國既有標準為優先
- 我國未訂標準時優先參考Codex,Codex未訂才參考美國
- 農藥殘留標準修正依國內法定程序,與ART無關
- 食藥署每年定期檢討MRL標準,經專家會議及農業部研商後公告
- 政院強調絕不因貿易談判犧牲國人健康
(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4家媒體報導)
針對網路流傳「政府配合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大幅放寬38種農藥、174項農產品農藥殘留標準」及「台灣已承諾農藥殘留容許量(MRL)一律採認美國標準」等說法,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22)日嚴正澄清,相關內容與事實不符,政府絕不會因貿易談判犧牲國人健康。
李慧芝指出,ART條文並未要求台灣全面採認美國農藥殘留標準,外界引用相關條文勿刻意斷章取義。依ART第3.3節第59條規定,凡我國已有自行訂定MRL標準者,均持續適用我國既有標準;若我國尚未建立特定標準,則依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或美國所訂標準。實務上,若我國尚未訂有標準,優先參考Codex標準,僅在Codex未訂標準時才參考美國標準,絕非「全面採認美國標準」。
李慧芝強調,農藥殘留標準的修正均依我國法定程序辦理,與ART無關。食藥署每年定期檢討MRL標準,約辦理2至3次修正,主要因應國內農業實際用藥需求,並依據優良農業操作規範(GAP)、田間殘留試驗數據、國人膳食暴露量及毒理風險評估等科學證據進行審查。所有修正案均須經專家會議審議,並與農業部充分研商後依法公告,不會直接援用美國或其他國家標準,也不會因ART改變既有審查機制。
行政院呼籲民眾勿輕信未經查證的網路訊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誤解與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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