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榮股東會8位股東提案股票1拆10,因提案超過300字不符公司法未列案
- 長榮認為維持現行面額較符合現況
- 股票分割不必然使股價上漲,填息仍取決獲利能力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長榮海運今(28)日召開股東會,會中針對8位股東共同提案修改公司章程,建議將股票面額改為1元、一股拆為10股一案,於報告事項中說明不列入此次股東會議案。
長榮說明,該提案內容(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合計超過300字,不符合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因此無法列入議案。
長榮進一步表示,公司考量營運面、財務面及資本市場面,認為目前維持現行股票面額較符合公司現況。股票分割後流通在外股數增加,但總市值不變,雖每股價格降低可能短期內吸引更多投資者、增加流通性,但股價仍受經濟大環境、產業景氣循環及市場供需等不確定因素影響。此外,股票分割後雖較易填息,但填息與否仍取決於公司獲利能力和市場認同度,不必然使股價上漲。近期股價受地緣政治影響極大,應回歸公司基本面考量,穩健獲利始能確保股東長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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