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陽明交大前專員私刻教授印章,虛報約5千元文具及誤餐費遭解職
- 離職後利用Gmail忘記密碼漏洞,入侵公務信箱刪除大量師生檔案
- 新竹地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報導)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機資訊學院碩士在職專班一名劉姓前行政專員,因私刻主任教授印章、偽造支出憑證虛報約5千元文具及誤餐費,遭校方解職後,又利用Gmail「忘記密碼」機制漏洞入侵公務信箱,刪除大量師生教務檔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依行使偽造私文書及無故刪除他人電腦電磁紀錄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
判決指出,劉女於2024年間未經專班主任李姓教授同意,委託鎖匙刻印行偽造教授職名章與簽名章,同年10至11月間偽造支出憑證黏存單及扣款明細表,虛報文具、誤餐費、開鎖費等共約5千餘元,向校方申請核銷。李姓教授於11月8日察覺有異,通報主計室及總務處,劉女詐領未遂,隨即遭解職。
劉女遭解職後,利用Gmail「忘記密碼」機制無法辨識管理者是否離職的系統漏洞,重新設定密碼入侵兩組公務信箱,將信箱內寄件備份及標籤為「學分專班」、「學分班相關」的資料夾檔案全數刪除。隔日研究助理發現無法登入且資料遭刪,才揭發此事。法官審酌劉女坦承犯行、無前科、具悔意,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
系統持續蒐集本事件新進文章,資訊充足時將整合至下一份追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