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一名任職於北部某國軍訓練中心的龔姓現役軍官,因辦理「流動廁所租金」及「鐵皮帶盤車」等預算簽證業務時,為貪圖作業便利,未經主計室陳姓主任授權,擅自從其辦公座位抽屜取出審核印章,在5份公文書上連續盜蓋,再送交財務單位查核。案經陳姓主任察覺有異,調閱監視器後曝光,由新北憲兵隊移送偵辦。
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龔男涉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盜用印章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檢方指出,龔男於2025年10月16日下午3時53分許,在「送件清單」、「預算支用憑單」及「暫付款支用憑單」等文件的「主辦主計審核」、「審核」、「簽證印鑑」、「主辦主計軍官」等欄位盜蓋印章,製造文件已通過主管審核的假象,並於當天傍晚6時許送交查核。監視器畫面顯示,龔男在短短1分鐘內密集蓋印完畢。
龔男偵訊時對涉案情節坦承不諱,檢方比對監視器畫面及遭盜蓋的5張憑單,認定犯罪事實明確。檢方另認定,龔男短時間內密接蓋用5份文件,侵害同一法益,應論以接續犯。遭偽造的主任印文則請法院宣告沒收。
ETtoday新聞雲獨家報導,法院日前首次開庭,龔男均坦承犯行,對起訴事實不爭執,當庭表示認罪。由於遭盜蓋印章的主管陳男在偵查中已表示不願追究,龔男辯護律師向法院聲請改以簡易判決處刑,全案後續由法官審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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