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校長續任3天赴美選校長 教育部稱未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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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聯合報等6家媒體報導)
清華大學校長高為元今年5月1日展開第二任4年任期,隨即於5月4日赴美參與夏威夷大學馬諾阿分校(UH Mānoa)校長決選,最終落選。此事經媒體揭露後引發議論,教育部與校方均出面回應。
教育部表示,依《大學法》第9條第7項規定,僅限制續聘未通過或表達無續任意願者不得參加原校新任校長遴選,高為元參加國外大學校長遴選,並無違反相關人事法規,現行法令也未禁止公立大學校長參與國外校長遴選。
清大發布聲明強調,高為元參與國外校長遴選屬個人生涯規劃,任內校務推動未受影響,包括成立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推動清華科技園計畫,今年校慶募款金額創新高,QS世界大學排名也提升至全球第142名。校方也說明,高為元每年出國約5至6次、全年約20餘天,多為校務或攬才行程,與其他大學校長相較並無明顯差異,校級會議也多由他親自主持。
校內人士指出,國外大學校長遴選模式類似商業投標,雙方依條件協商,高為元此次並未獲選。
不過,部分清大教授與校友對此事表達強烈不滿。有資深特聘教授批評高為元「騎驢找馬」,將清大當作墊腳石,已讓清大聲譽蒙羞,呼籲高為元應知所進退、自行請辭[9]。不願具名的校友也直言,高為元早在去年3月就知道續任,卻仍報名美國校長遴選,「吃碗內、看碗外」的心態非常要不得[2]。
自由時報在快評中指出,法律容許不代表沒有值得社會檢視之處,續任承諾應代表願意承擔第二任期的責任與使命,甫續任即積極尋求其他職位,恐削弱外界對大學治理的信任[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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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自由時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中研院院士陳弱水在臉書發文,直言續任校長3天就去應徵國外職位「怎麼看都不對」,並指出香港大學前校長馬斐森轉任愛丁堡大學校長時也曾因類似情況受批評,認為台灣社會不重視忠誠,且有人羨慕透過多重身分漁利[3]。
校內教授進一步質疑,高為元任內多項重大建設停擺,包括清華醫院募資籌建無人投標、君山音樂廳工程因廠商解約延宕,以及整併中華大學的半導體園區計畫「只聞樓梯響」。校方回應稱相關工程進度均有在總務處網頁更新,半導體研究學院核心運作正常,中華校區與高雄校區亦依規劃推動[2]。
學界則有不同觀點。前考選部政次李隆盛指出,透過選他校校長提升身價在國外「行之有年」,但國內文化不同,任期前段即尋覓他職確實傷害師生情感。一位國立大學前校長則坦言,台灣大學校長薪資與歐美相差四、五倍甚至十倍,且校務自主性低,導致海外人才不願回台任職,呼籲藉此事件檢討制度困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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